5月8日上午,学院在462会议室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,会议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副主席张瑞涛教授主持,各委员和二级学科硕士点负责人参加会议。
张瑞涛教授简要说明了学院制定《学术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与招生资格审定实施细则》的文件依据和工作要求,以及前期调研和起草文件的基本情况。就《实施细则》中导师资格遴选条件、招生资格审定条件、工作程序、资格取消情形等每一条目的具体内容,他都进行了详细的梳理和说明。与会人员认真听取介绍,并提出自己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。会后将继续修改完善,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上交研究生院审批,由研究生院统一备案并发文实施。